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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发表时间:2015-12-7 15:00:35 来源:成都市铁路中学 编辑: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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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袁贵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作出重大部署,特别是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明确了教育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对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决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直面现代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在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方面,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全局高度,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决心和战略考虑。

(一)改革是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回顾改革开放35年辉煌历程,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地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指针,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坚定不移推进教育改革。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发布迈向新世纪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努力构建充满生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战略部署,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别是2010年发布的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3年来,教育改革顶层设计明显增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顺利展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我国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多方面改革都在朝着纵深推进。我国教育快速发展,从人口大国转变成为人力资源大国,正在向人力资源强国进军,这完全得益于持续深化的教育改革所注入的活力动力。

(二)教育改革是历史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随着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教育也深度融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潮之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我们党坚持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密切联系。按照《决定》关于“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新部署和“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新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仅是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育体系自身完善,而且要与党的各项事业制度改革相互配合、协同攻关,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百年”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贡献。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需求的可靠保障

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世纪之初1000美元上升到6000美元以上,社会开始由生存型消费逐渐进入发展型消费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过接受良好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发展能力、改善生活质量,以及更好服务国家社会的愿望愈加迫切,也更为多样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就是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改进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激发释放学校办学活力、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重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现实需求。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决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集中反映了今后教育领域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就是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的领导,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明确攻坚方向,凝聚社会共识,加强举措配套,统筹落实好以下三个重点方面。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

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那么,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之魂。《决定》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字里行间深深寄托着对青少年一代的殷切期望。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进程中,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赋予立德树人以深刻理论内涵和全新时代特征,意义非常深远。今后教育领域中的所有改革,都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和帮助学生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端正政治立场和前进方向、砥砺品德陶冶情操、激发历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个人成长成才与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紧密相连。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本质要求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尽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要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就是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宏观政策要求,细化为学校教育的具体安排,把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从过重课业负担下解放出来,使其腾出更多时间探究思考、加强锻炼、了解社会、参与实践。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还必须积极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决定》强调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以及推进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清晰表明我们党关于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政策基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然要在更新教育观念、理顺结构体系、创新培养模式、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内涵发展上下功夫,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尽快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决定》要求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加大攻坚力度,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考试招生制度,就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决定》明确了“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的改革方向,期望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从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起步,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到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再到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特别是在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方面迈出新步,拓宽终身学习通道。相信这一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政策,将是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系统性综合性最强的一次改革,将显著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彰显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为亿万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搭建符合基本国情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促进教育公平,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下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所必须秉持的基本政策内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条件下,我国城乡、区域教育发展还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状况有待改变,对此,《决定》在部署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时,强调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要循序渐进和制度创新,既要把促进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摆在突出位置,又要善用政策手段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还要更加重视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这些都将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着力点。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决定》专门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具体部署,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特别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等,都成为亮点,也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决定》提炼出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改革要点,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的方向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决定》提出的系列改革举措,关键在于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通过建立“管办评分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推进学校分类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政府将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

 “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决定》提出的极具创新性的政策要求,就是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要求各级政府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人教育领域,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并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保障措施和落实行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新阶段,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来说,也是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抓住历史性机遇,统筹安排改革保障措施,坚定不移实现中央改革决策部署。

 (一)切实增强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高度共识

我国改革开放35年经验表明,任何成功的改革从来都是上下左右的通力合作和紧密配合,每次成功的改革,都是群众广泛参与、集体同心攻坚的结果。我们要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必须科学分析、深刻认识当前教育体制机制积弊,尽快克服改革动力不足,缺乏有效措施手段,不敢或不愿打破常规的想法和做法,在各级政府、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中,凝聚起改革的高度共识,形成深化教育改革的强大合力。

按照中央的要求,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政策举措,一定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除完善专家咨询机制、注重配套政策措施到位等环节外,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在重大教育改革实施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改革实施中,加强检查监督和定期评估,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及动态调整,避免产生大的偏差,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行使顺畅,为重大教育改革付诸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不断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创新的改革推进机制

改革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如何避免改革的碎片化,是包括教育系统在内的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直面的问题。《决定》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投身改革提出明确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在不同部门之间会有一定的职能交叉和需要彼此协调的关系。围绕《决定》所布置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要在国家层面制定指导性意见,注意增强部委之间的政策协调,逐项明确本届政府任期内重大教育改革清单。地方要以增强本级教育统筹为重点,制定综合改革方案,落实国家层面重大教育改革任务,体现省域教育改革特征,重在解决本省的实际问题。国家建立鼓励支持改革激励机制,对改革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学校,在资源配置、权力下放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支持。

 (三)继续注重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的改革路径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全国一盘棋,但决不能一刀切。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启动实施时,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高校选取425个单位先行试点,经过3年的探索,在顶层设计、政策协调、咨询指导、监督检查、宣传推广等方面,初步建立一套改革推进机制。根据《决定》总结的“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的改革重要经验,我们要继续沿着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的改革路径,按照《决定》提出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务以及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时间表,对国家和各地的教育改革试点进行整体评估,形成新的改革方案,加强统筹,多措并举,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实现中国梦,教育任重道远。我们决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中央改革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加快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中国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鲁昕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明确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提出要“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教育,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民办教育改革指明了制度性方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为民办教育改革指明了制度性方向。

 (一)充分发挥市场对民办教育资源配置的作用。《决定》指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民办教育领域也要更多地发挥市场对民办教育资源配置的作用。一方面,政府要为民间资金兴办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兴教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民办学校也要密切关注市场需要和群众需求,特别是民办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要按照区域产业发展设置和调整专业。要树立市场优胜劣汰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优良、形式多样、收费合理的服务,不断提高持续竞争的教育活力。

 (二)明确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教育同样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14万所,在校生人数3911万。民办教育在各级教育的在校生比例,学前教育达50%,普通小学为6%,普通初中为10%,中等职业学校为11%,普通高中为10%,高等教育已达22%。民办教育在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提供多元选择、缓解财政压力、激发教育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鼓励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办学。《决定》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方式举办民办教育。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学校法人资产结构,允许学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等以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鼓励民办学校师生创造的专利等成果经评估后成为学校的出资。新世纪以来,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贡献,这种优质公办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的办学形式带有混合所有制的基本特征,要鼓励具备独立的法人、校园、教学、财务、招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条件的独立学院,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学校的实现形式。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也鼓励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通过相互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互相支持,合作办学。探索委托管理等办学形式。鼓励中外合作办学。

 (四)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决定》要求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这对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起到有力的作用。教育部于2012年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教育内部落实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但教育外部的法人属性、税费优惠、产权归属、教师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少政策和法律障碍,导致事实上存在对民办教育的歧视现象。要按照《决定》精神,坚决消除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项歧视性政策,从制度上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

 (五)构建民办学校教师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指出,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教师是民办学校发展提高的关键。当前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总体素质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水平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差距较大。落实《决定》精神,要逐步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机制,使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教职工在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保障水平基本相当。

 (六)加强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指导服务。《决定》指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责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因此,要加强民办教育规划制定、政策完善、标准执行,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指导服务,引导民办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民办教育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

 (七)深化民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决定》指出,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民办教育在改革内容上,涉及招生考试、培养模式、课程学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在外部环境上,涉及登记、产权、税费、社保等政策法规;在管理职能上,涉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众多部门。因此,推进民办教育改革,要加强统筹协调,使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要坚持综合改革,使各环节、各领域的政策衔接一致,协同推进民办教育发展。

二、加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制度建设

制度创新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动力。要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就要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进行制度创新。

 (一)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分类管理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工作任务,教育部在开展分类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后要加快推进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差异化扶持政策体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机制办学。

 (二)健全政府扶持制度。要在完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决定》要求,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形成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政府补贴是各级财政主要的扶持形式,可以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方式,在学校建设、学生培养、教师培训、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经费补助。政府购买服务是国家支持民办教育的新型方式,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形式,向民办学校购买就读学位、教师培训、优质课程、科研成果、政策咨询等服务。助学贷款是政府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的举措,目前已覆盖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校。基金奖励和捐资激励是依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鼓励社会公益办学的激励措施。要建立健全这五种扶持制度,形成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支持制度。

 (三)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决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办学校也应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民办学校要摒弃家族式、家长式、经验式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校章程在规范内部管理中的作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组成和运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障校长独立行使职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发挥督导专员的作用。落实民办学校招生、收费、课程、管理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保障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独立自主的发展空间。

 (四)健全规范管理制度。要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健全民办教育的管理机构,提高指导管理科学化水平。要重点加强民办教育的质量监控,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财务监管,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实行年检制度,推行年度报告制度,开展办学水平评估,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要健全法人变更机制,探索民办学校退出机制。要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加强民办教育研究机构建设,提高科研水平,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五)建立改革试点制度。改革试点是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的重要方式。为推进民办教育改革,教育部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各地开展了12项改革试点。浙江温州开展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出台了“1 14的政策体系,近3年共吸引了45亿元社会资金。上海、深圳等地建立财政扶持长效机制。近3年,全国23个省份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吸引500多亿元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要加强对改革试点的总结和提炼,不断将地方成熟做法和有益经验上升为国家政策。

 (六)建立示范带动制度。目前,总体上民办教育在社会上的认可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引导民办学校狠抓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特色。支持建立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搭建高水平民办高校示范平台,将一批坚持非营利办学,定位准确、管理规范、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民办高校组织起来,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树立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民办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空间。我们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营造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开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加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刘利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更好更公平教育的强烈呼声和要求,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推动作用。

一、立足中国国情探寻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新思路

我国已全面完成“普九”,进入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阶段。这一目标任务承载着亿万群众对公平教育和优质教育的双重期盼,比实现“普九”更为复杂、难度更大。近年来,国家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了一系列大事实事好事。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大幅提高。中央和地方投入3000多亿元实施的校舍安全工程,让学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营养改善计划从最贫困地区起步,已经惠及3000多万名学生。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等提高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周转房建设、职称制度改革等措施改善了农村教师的地位待遇。这些政策举措有效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为什么有的地方治理择校乱收费、推行就近入学,阻力那么大?根本原因还是学校差距大。而学校差距大,最大的差距是师资。在基本完成了学校建设任务的地方更是这样。因此,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高水平均衡发展,就必须解决师资均衡配置问题。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均衡配置师资,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进而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战略决策,也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

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既是事关全局的大事,也是件难事。因为交流轮岗直接关系到校长教师以及学生、家长、学校等方面的诸多利益,处理不好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影响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甚至形成社会稳定压力。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从以下四个方面逐步形成符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新思路。

一是要资源共享,整体提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既不能走日、韩等国整齐划一、“削峰填谷”的老路,也不能走英、美等国任由市场配置教师资源的弯路,而是要“保峰填谷”,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共赢”,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办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二是要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实行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政策兜底与激励引导相衔接,探索流动层次、流动范围、流动类型和流动方式的多元互动。统筹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等硬举措,形成整体推进工作的合力,标本兼治推进均衡发展和择校问题的解决。

三是要制度创新,项目引领。从体制机制层面逐一破除阻碍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全新的校长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寻求校长教师流动的源动力和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改革的红利。针对困难地区、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示范项目,加强对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引领和带动这些地区和学校(国外称为“教育优先区”)的教育发展。

四是要分步实施、试点先行。正视区域教育发展的显著差距,不求改革一步到位。可从县(区)域范围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做起,率先在县(区)域内将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建立起来,逐步将这项制度拓展到市域、省域乃至全国。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思路,不断探索和完善校长教师交流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力求科学合理,既达到交流轮岗的目的,又充分调动广大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交流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总结提炼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好经验好做法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先期探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根据统计,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开展了改革试点。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宝鸡市、浙江省嘉善县等,从省、市、县各个层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8月,浙江省出台专门政策文件,提出2014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

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7个方面,值得学习借鉴。一是实行定期流动。辽宁等15个省份实行了定期流动制度。对于校长流动,一般要求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任两届后必须流动。对于教师交流,一般要求在同一所学校工作6年或9年就需要轮岗到其他学校。二是普遍开展支教。各省基本都建立了支教制度。如河北省规定,城市市区每年应安排5%左右的教师下乡支教;对到该省62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按照年均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教教师生活和交通补助。三是组织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制定专门办法,鼓励和引导办学水平高的学校与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支援关系,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形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四是建立教育联盟。北京市东城区、四川省成都市建立了形式多样的教育联盟,联盟内部实现人员流动,使更多薄弱学校受惠。五是探索走教制度。一些地方打破教师的学校限制,一名教师同时承担几所学校的教学任务。如湖南省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只聘任到乡镇,不定点到校,对村小、教学点的音、体、美教学实行走教制。六是开展送教下乡。一些省市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利用节假日到农村培训教师或讲授公开课。如安徽省建立城镇骨干教师讲师团,定期送教下乡。七是优质资源辐射。北京市、上海市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导师团、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辐射。这些形式多样的交流方式,促进了优质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受到了欢迎。

三、牢牢抓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关键环节

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虽然取得了有益经验和积极进展,但从全国面上看,工作推进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校长教师交流的覆盖面不够广、交流的力度不够大、激励保障措施不够完善,个别地区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甚至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效。为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并广泛征求了校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国家将从5个方面的关键环节入手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努力修建一条推进校长教师流动的“生态路”。

一是加大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力度。明确加快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着重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三是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定期选聘中小学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以及优秀校长到中西部艰苦边远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任教3年。依托“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建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支持交流特聘岗名师名校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本土化培养,形成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自身造血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地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团、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从调动校长教师内在积极性出发,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让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经济上受到优待、精神上受到鼓励、地位上得到彰显、事业上得到发展。

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总结地方成功经验,突破校长教师交流的人事制度障碍,大力推广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的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是一项关系义务教育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改革涉及面广,利益相关性强,备受社会关注。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对这项改革的组织领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在平稳顺利推进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要注重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各地各学校要从调查研究入手,把校长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摸清楚,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透,把工作思路和措施想明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订相关实施办法,构建起实施校长教师交流的有力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和物质保障体系。

要注重规划引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校长教师交流的中长期规划,统筹各类学校和校长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以及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要合理制定分年度的具体交流计划,覆盖到需要交流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优秀教师和管理骨干的交流上,积极引导和鼓励他们到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去任职,加快优化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注重政策宣传。深入宣传解读交流政策,把重大意义讲清楚,把改革方向讲清楚,把相关要求讲清楚,把鼓励政策讲清楚。答疑释惑,切实增进广大校长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交流制度的理解、认同和支持。积极总结推广各地各校行之有效的做法,发现和宣传交流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用先进的典型推动交流工作。多给校长教师一些人文关怀,多做一些暖人心的工作,尽量使交流轮岗安排得更合理些、更合情些,使他们内心真正愿意流动、主动参与流动。

要注重工作督导。不断完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级分解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要将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并作为认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重要指标。对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推进不力、范围不广、成效不大的,不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认定申请。

当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反对“四风”,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是关键。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把广大群众关心和呼吁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这件事情做好,让每个学校都能有好的校长、好的教师,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王立英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干部人事人才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展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领域交流;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必须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推进干部人事人才制度和体制机制改革,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科教兴国的伟大事业中来。

一、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着力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大意义,坚持政事分开、管办评分离原则,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学校、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把该放的权放掉,该管的事管好,下大力气做到“三个推进”。推进向地方和高校放权。按照政事分开、管办评督分离原则,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取消或下放不必要的认定、备案等职责,减少微观管理、过程管理,集中做好政策制定、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监管工作。着力推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部分职能取消、下放或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研究界定机关职责权限,机关司局不再组织项目评审等具体事务。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类别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进直属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在研究、认证、评估、推广等专业性支持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着力推进机关内部职能整合。研究制定教育部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解决政事不分、职责交叉,以及管得过多过细与抓大事、管宏观不够等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职数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以增强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选好配齐领导班子,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办学治校和推进改革的能力,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大学校长和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高校党委在高校班子副职提名考察中的作用,完善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完善高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坚持领导干部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推进大学校长职业化,引导高校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研究制定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和落实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加大高校与地方党政部门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推进干部校际交流、纪委书记同城交流,推进校内党政之间轮岗交流和班子内部分工调整。加强高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制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三、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统筹四支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任机制,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着力深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进一步破解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难点,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并举,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范围、规模,进一步改进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探索多样有效的选拔方式。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研判,真正做到“不唯分、不唯票”。坚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与选拔年轻干部相结合,切实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深化培养锻炼机制改革,打破轮岗交流壁垒,出台干部交流办法,明确干部交流的硬杠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司局之间、直属单位之间,以及司局、直属单位与地方之间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坚持把选派干部驻外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深入实施机关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深化考核评价机制改革。研究制定符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的考核办法,修改年度考核测评指标,为每位领导干部建立平时考核档案。用好考核结果,树立正确的实绩导向。深化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从严管理干部。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有效方法,运用好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等手段。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一把手”监督。加强对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建立机关司局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借调人员管理,控制借调人员规模。

四、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着力推进直属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自主权,充分激发直属事业单位活力为目标,统筹谋划,稳步实施。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按照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要求建立规范科学、充满活力、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人事制度。全面落实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研究出台关于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是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制度;创新教学科研组织模式,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积极探索逐步完善人员退出机制;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推进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构建国家层面教育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为目标,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深化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改革岗位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行职员制,规范收入分配管理,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配合政府职能转变,更多地发挥直属单位的作用。

五、以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为重点,着力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要敢为事业用人才,着力破解人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性障碍,健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支持体系和引才聚才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人才计划体系,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为龙头,做好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统筹实施工作,支持以长江计划特聘教授等领衔组建创新团队,进一步形成与“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衔接配套的人才计划体系;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真正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人文社科领域倾斜,支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发展;加大海外引才力度。加快人才政策创新,研究制定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充分发挥高校主体作用;积极探索设立高校人才特区,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使高校成为集聚人才的战略高地。加强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改革人才评审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规范招才引才和兼职兼薪行为,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全面做好引进人才服务和支撑工作。

新的形势任务赋予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新的重要使命。我们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创新的思路、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综合改革,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改进美育突破点在哪里

郝平

学校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艺术教育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了学校美育的教学质量与发展水平。近年来,学校艺术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日益凸显,学生艺术素质普遍得到提升,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但是,美育仍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获得全面发展的需求。当前,学校美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职艺术教师严重短缺,优质艺术教育资源相对不足,艺术教育的科学评价机制尚未建立。解决当前美育存在的问题,应当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坚持教育综合改革,抓住问题症结和重点环节,破解制约美育发展的难题,实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推进学校美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在美育实施途径上,确保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并突出艺术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有机融合,扩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受益面,面向全体学生。普通高等院校要把公共艺术教育纳入本/专科教学计划,开设可供学生选择的公共艺术课,并实行学分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艺术课程不能以任何理由被挤占。特别是要让每一所农村学校都能开齐音乐/美术课,这样才能把美育落到实处,实现美育的公平性。同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推进艺术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有机融合,整合各个学科的特长和优势,形成育人的合力,更好地发挥美育对于立德树人的特殊功能。要扭转目前课外艺术活动覆盖面不广的现状,以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载体,组织各种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借助社会文化艺术资源,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艺术实践,学会一项艺术活动技能,培养审美情趣,提高艺术修养。

在美育资源配置上,重点解决专职艺术教师短缺问题。最近10年,全国基础教育阶段的艺术教师人数已经从2001年的41万人增长到2011年的57万人。但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规定课时数的教学需求,目前中小学这一块音乐/美术教师的缺额数还比较大。专职艺术教师短缺,长期以来一直是影响艺术教育质量、制约美育发展的一块短板。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一方面要加大高等师范院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从数量和质量上满足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明确职责,制定配齐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要加强地区统筹,通过“区域交流”、“对口联系”、“下乡巡教”、“兼职”等方式,集中解决农村学校艺术教师短缺的矛盾。同时依托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强美育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广大农村、边远地区、民族贫困地区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美育资源。

在美育机制创新上,采取突破性的举措,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艺术教育评价制度。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包括学生艺术素养评价制度、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公示制度和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制度。长期以来,在一纸试卷定终身的应试教育机制下,在“标准化”考试的僵化模式下,艺术教育由于其自身的学科特殊性,一直没有建立和完善系统的评价标准与完备的评价机制。艺术教育评价的缺位一直是制约美育发展的难题,破解这一难题才能确立美育应有的地位,切实改进美育教学,使美育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

当前,改进美育的重点在基础教育阶段。基础教育阶段覆盖人数最多,关乎全国2亿中小学生;覆盖面最广,关乎全国城乡30余万所中小学校;而且对于一个人的终身发展关系最为密切,具有重要的奠基性作用。把基础教育阶段的美育抓好,让全国中小学生都成为美育的受惠者和得益者,这就为实现教育公平添上了一块厚实的基石。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袁贵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作出重大部署,特别是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明确了教育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对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决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直面现代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在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方面,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全局高度,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决心和战略考虑。

(一)改革是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回顾改革开放35年辉煌历程,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地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指针,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坚定不移推进教育改革。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发布迈向新世纪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努力构建充满生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战略部署,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别是2010年发布的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3年来,教育改革顶层设计明显增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顺利展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我国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多方面改革都在朝着纵深推进。我国教育快速发展,从人口大国转变成为人力资源大国,正在向人力资源强国进军,这完全得益于持续深化的教育改革所注入的活力动力。

(二)教育改革是历史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随着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教育也深度融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潮之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我们党坚持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密切联系。按照《决定》关于“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新部署和“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新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仅是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育体系自身完善,而且要与党的各项事业制度改革相互配合、协同攻关,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百年”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贡献。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需求的可靠保障

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世纪之初1000美元上升到6000美元以上,社会开始由生存型消费逐渐进入发展型消费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过接受良好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发展能力、改善生活质量,以及更好服务国家社会的愿望愈加迫切,也更为多样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就是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改进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激发释放学校办学活力、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重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现实需求。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决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集中反映了今后教育领域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就是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的领导,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明确攻坚方向,凝聚社会共识,加强举措配套,统筹落实好以下三个重点方面。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

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那么,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之魂。《决定》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字里行间深深寄托着对青少年一代的殷切期望。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进程中,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赋予立德树人以深刻理论内涵和全新时代特征,意义非常深远。今后教育领域中的所有改革,都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和帮助学生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端正政治立场和前进方向、砥砺品德陶冶情操、激发历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个人成长成才与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紧密相连。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本质要求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尽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要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就是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宏观政策要求,细化为学校教育的具体安排,把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从过重课业负担下解放出来,使其腾出更多时间探究思考、加强锻炼、了解社会、参与实践。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还必须积极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决定》强调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以及推进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清晰表明我们党关于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政策基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然要在更新教育观念、理顺结构体系、创新培养模式、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内涵发展上下功夫,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尽快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决定》要求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加大攻坚力度,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考试招生制度,就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决定》明确了“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的改革方向,期望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从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起步,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到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再到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特别是在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方面迈出新步,拓宽终身学习通道。相信这一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政策,将是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系统性综合性最强的一次改革,将显著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彰显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为亿万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搭建符合基本国情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促进教育公平,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下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所必须秉持的基本政策内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条件下,我国城乡、区域教育发展还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状况有待改变,对此,《决定》在部署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时,强调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要循序渐进和制度创新,既要把促进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摆在突出位置,又要善用政策手段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还要更加重视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这些都将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着力点。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决定》专门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具体部署,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特别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等,都成为亮点,也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决定》提炼出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改革要点,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的方向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决定》提出的系列改革举措,关键在于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通过建立“管办评分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推进学校分类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政府将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

 “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决定》提出的极具创新性的政策要求,就是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要求各级政府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人教育领域,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并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保障措施和落实行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新阶段,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来说,也是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抓住历史性机遇,统筹安排改革保障措施,坚定不移实现中央改革决策部署。

 (一)切实增强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高度共识

我国改革开放35年经验表明,任何成功的改革从来都是上下左右的通力合作和紧密配合,每次成功的改革,都是群众广泛参与、集体同心攻坚的结果。我们要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必须科学分析、深刻认识当前教育体制机制积弊,尽快克服改革动力不足,缺乏有效措施手段,不敢或不愿打破常规的想法和做法,在各级政府、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中,凝聚起改革的高度共识,形成深化教育改革的强大合力。

按照中央的要求,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政策举措,一定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除完善专家咨询机制、注重配套政策措施到位等环节外,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在重大教育改革实施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改革实施中,加强检查监督和定期评估,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及动态调整,避免产生大的偏差,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行使顺畅,为重大教育改革付诸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不断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创新的改革推进机制

改革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如何避免改革的碎片化,是包括教育系统在内的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直面的问题。《决定》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投身改革提出明确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在不同部门之间会有一定的职能交叉和需要彼此协调的关系。围绕《决定》所布置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要在国家层面制定指导性意见,注意增强部委之间的政策协调,逐项明确本届政府任期内重大教育改革清单。地方要以增强本级教育统筹为重点,制定综合改革方案,落实国家层面重大教育改革任务,体现省域教育改革特征,重在解决本省的实际问题。国家建立鼓励支持改革激励机制,对改革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学校,在资源配置、权力下放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支持。

 (三)继续注重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的改革路径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全国一盘棋,但决不能一刀切。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启动实施时,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高校选取425个单位先行试点,经过3年的探索,在顶层设计、政策协调、咨询指导、监督检查、宣传推广等方面,初步建立一套改革推进机制。根据《决定》总结的“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的改革重要经验,我们要继续沿着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的改革路径,按照《决定》提出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务以及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时间表,对国家和各地的教育改革试点进行整体评估,形成新的改革方案,加强统筹,多措并举,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实现中国梦,教育任重道远。我们决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中央改革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加快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中国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鲁昕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明确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提出要“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教育,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民办教育改革指明了制度性方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为民办教育改革指明了制度性方向。

 (一)充分发挥市场对民办教育资源配置的作用。《决定》指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民办教育领域也要更多地发挥市场对民办教育资源配置的作用。一方面,政府要为民间资金兴办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兴教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民办学校也要密切关注市场需要和群众需求,特别是民办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要按照区域产业发展设置和调整专业。要树立市场优胜劣汰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优良、形式多样、收费合理的服务,不断提高持续竞争的教育活力。

 (二)明确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教育同样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14万所,在校生人数3911万。民办教育在各级教育的在校生比例,学前教育达50%,普通小学为6%,普通初中为10%,中等职业学校为11%,普通高中为10%,高等教育已达22%。民办教育在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提供多元选择、缓解财政压力、激发教育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鼓励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办学。《决定》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方式举办民办教育。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学校法人资产结构,允许学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等以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鼓励民办学校师生创造的专利等成果经评估后成为学校的出资。新世纪以来,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贡献,这种优质公办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的办学形式带有混合所有制的基本特征,要鼓励具备独立的法人、校园、教学、财务、招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条件的独立学院,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学校的实现形式。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也鼓励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通过相互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互相支持,合作办学。探索委托管理等办学形式。鼓励中外合作办学。

 (四)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决定》要求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这对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起到有力的作用。教育部于2012年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教育内部落实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但教育外部的法人属性、税费优惠、产权归属、教师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少政策和法律障碍,导致事实上存在对民办教育的歧视现象。要按照《决定》精神,坚决消除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项歧视性政策,从制度上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

 (五)构建民办学校教师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指出,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教师是民办学校发展提高的关键。当前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总体素质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水平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差距较大。落实《决定》精神,要逐步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机制,使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教职工在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保障水平基本相当。

 (六)加强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指导服务。《决定》指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责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因此,要加强民办教育规划制定、政策完善、标准执行,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指导服务,引导民办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民办教育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

 (七)深化民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决定》指出,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民办教育在改革内容上,涉及招生考试、培养模式、课程学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在外部环境上,涉及登记、产权、税费、社保等政策法规;在管理职能上,涉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众多部门。因此,推进民办教育改革,要加强统筹协调,使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要坚持综合改革,使各环节、各领域的政策衔接一致,协同推进民办教育发展。

二、加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制度建设

制度创新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动力。要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就要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进行制度创新。

 (一)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分类管理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工作任务,教育部在开展分类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后要加快推进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差异化扶持政策体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机制办学。

 (二)健全政府扶持制度。要在完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决定》要求,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形成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政府补贴是各级财政主要的扶持形式,可以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方式,在学校建设、学生培养、教师培训、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经费补助。政府购买服务是国家支持民办教育的新型方式,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形式,向民办学校购买就读学位、教师培训、优质课程、科研成果、政策咨询等服务。助学贷款是政府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的举措,目前已覆盖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校。基金奖励和捐资激励是依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鼓励社会公益办学的激励措施。要建立健全这五种扶持制度,形成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支持制度。

 (三)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决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办学校也应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民办学校要摒弃家族式、家长式、经验式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校章程在规范内部管理中的作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组成和运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障校长独立行使职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发挥督导专员的作用。落实民办学校招生、收费、课程、管理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保障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独立自主的发展空间。

 (四)健全规范管理制度。要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健全民办教育的管理机构,提高指导管理科学化水平。要重点加强民办教育的质量监控,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财务监管,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实行年检制度,推行年度报告制度,开展办学水平评估,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要健全法人变更机制,探索民办学校退出机制。要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加强民办教育研究机构建设,提高科研水平,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五)建立改革试点制度。改革试点是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的重要方式。为推进民办教育改革,教育部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各地开展了12项改革试点。浙江温州开展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出台了“1 14的政策体系,近3年共吸引了45亿元社会资金。上海、深圳等地建立财政扶持长效机制。近3年,全国23个省份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吸引500多亿元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要加强对改革试点的总结和提炼,不断将地方成熟做法和有益经验上升为国家政策。

 (六)建立示范带动制度。目前,总体上民办教育在社会上的认可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引导民办学校狠抓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特色。支持建立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搭建高水平民办高校示范平台,将一批坚持非营利办学,定位准确、管理规范、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民办高校组织起来,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树立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民办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空间。我们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营造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开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加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刘利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更好更公平教育的强烈呼声和要求,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推动作用。

一、立足中国国情探寻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新思路

我国已全面完成“普九”,进入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阶段。这一目标任务承载着亿万群众对公平教育和优质教育的双重期盼,比实现“普九”更为复杂、难度更大。近年来,国家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了一系列大事实事好事。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大幅提高。中央和地方投入3000多亿元实施的校舍安全工程,让学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营养改善计划从最贫困地区起步,已经惠及3000多万名学生。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等提高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周转房建设、职称制度改革等措施改善了农村教师的地位待遇。这些政策举措有效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为什么有的地方治理择校乱收费、推行就近入学,阻力那么大?根本原因还是学校差距大。而学校差距大,最大的差距是师资。在基本完成了学校建设任务的地方更是这样。因此,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高水平均衡发展,就必须解决师资均衡配置问题。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均衡配置师资,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进而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战略决策,也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

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既是事关全局的大事,也是件难事。因为交流轮岗直接关系到校长教师以及学生、家长、学校等方面的诸多利益,处理不好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影响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甚至形成社会稳定压力。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从以下四个方面逐步形成符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新思路。

一是要资源共享,整体提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既不能走日、韩等国整齐划一、“削峰填谷”的老路,也不能走英、美等国任由市场配置教师资源的弯路,而是要“保峰填谷”,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共赢”,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办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二是要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实行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政策兜底与激励引导相衔接,探索流动层次、流动范围、流动类型和流动方式的多元互动。统筹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等硬举措,形成整体推进工作的合力,标本兼治推进均衡发展和择校问题的解决。

三是要制度创新,项目引领。从体制机制层面逐一破除阻碍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全新的校长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寻求校长教师流动的源动力和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改革的红利。针对困难地区、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示范项目,加强对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引领和带动这些地区和学校(国外称为“教育优先区”)的教育发展。

四是要分步实施、试点先行。正视区域教育发展的显著差距,不求改革一步到位。可从县(区)域范围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做起,率先在县(区)域内将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建立起来,逐步将这项制度拓展到市域、省域乃至全国。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思路,不断探索和完善校长教师交流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力求科学合理,既达到交流轮岗的目的,又充分调动广大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交流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总结提炼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好经验好做法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先期探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根据统计,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开展了改革试点。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宝鸡市、浙江省嘉善县等,从省、市、县各个层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8月,浙江省出台专门政策文件,提出2014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

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7个方面,值得学习借鉴。一是实行定期流动。辽宁等15个省份实行了定期流动制度。对于校长流动,一般要求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任两届后必须流动。对于教师交流,一般要求在同一所学校工作6年或9年就需要轮岗到其他学校。二是普遍开展支教。各省基本都建立了支教制度。如河北省规定,城市市区每年应安排5%左右的教师下乡支教;对到该省62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按照年均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教教师生活和交通补助。三是组织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制定专门办法,鼓励和引导办学水平高的学校与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支援关系,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形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四是建立教育联盟。北京市东城区、四川省成都市建立了形式多样的教育联盟,联盟内部实现人员流动,使更多薄弱学校受惠。五是探索走教制度。一些地方打破教师的学校限制,一名教师同时承担几所学校的教学任务。如湖南省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只聘任到乡镇,不定点到校,对村小、教学点的音、体、美教学实行走教制。六是开展送教下乡。一些省市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利用节假日到农村培训教师或讲授公开课。如安徽省建立城镇骨干教师讲师团,定期送教下乡。七是优质资源辐射。北京市、上海市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导师团、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辐射。这些形式多样的交流方式,促进了优质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受到了欢迎。

三、牢牢抓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关键环节

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虽然取得了有益经验和积极进展,但从全国面上看,工作推进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校长教师交流的覆盖面不够广、交流的力度不够大、激励保障措施不够完善,个别地区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甚至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效。为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并广泛征求了校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国家将从5个方面的关键环节入手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努力修建一条推进校长教师流动的“生态路”。

一是加大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力度。明确加快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着重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三是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定期选聘中小学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以及优秀校长到中西部艰苦边远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任教3年。依托“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建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支持交流特聘岗名师名校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本土化培养,形成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自身造血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地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团、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从调动校长教师内在积极性出发,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让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经济上受到优待、精神上受到鼓励、地位上得到彰显、事业上得到发展。

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总结地方成功经验,突破校长教师交流的人事制度障碍,大力推广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的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是一项关系义务教育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改革涉及面广,利益相关性强,备受社会关注。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对这项改革的组织领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在平稳顺利推进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要注重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各地各学校要从调查研究入手,把校长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摸清楚,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透,把工作思路和措施想明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订相关实施办法,构建起实施校长教师交流的有力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和物质保障体系。

要注重规划引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校长教师交流的中长期规划,统筹各类学校和校长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以及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要合理制定分年度的具体交流计划,覆盖到需要交流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优秀教师和管理骨干的交流上,积极引导和鼓励他们到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去任职,加快优化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注重政策宣传。深入宣传解读交流政策,把重大意义讲清楚,把改革方向讲清楚,把相关要求讲清楚,把鼓励政策讲清楚。答疑释惑,切实增进广大校长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交流制度的理解、认同和支持。积极总结推广各地各校行之有效的做法,发现和宣传交流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用先进的典型推动交流工作。多给校长教师一些人文关怀,多做一些暖人心的工作,尽量使交流轮岗安排得更合理些、更合情些,使他们内心真正愿意流动、主动参与流动。

要注重工作督导。不断完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级分解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要将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并作为认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重要指标。对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推进不力、范围不广、成效不大的,不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认定申请。

当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反对“四风”,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是关键。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把广大群众关心和呼吁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这件事情做好,让每个学校都能有好的校长、好的教师,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王立英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干部人事人才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展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领域交流;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必须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推进干部人事人才制度和体制机制改革,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科教兴国的伟大事业中来。

一、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着力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大意义,坚持政事分开、管办评分离原则,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学校、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把该放的权放掉,该管的事管好,下大力气做到“三个推进”。推进向地方和高校放权。按照政事分开、管办评督分离原则,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取消或下放不必要的认定、备案等职责,减少微观管理、过程管理,集中做好政策制定、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监管工作。着力推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部分职能取消、下放或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研究界定机关职责权限,机关司局不再组织项目评审等具体事务。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类别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进直属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在研究、认证、评估、推广等专业性支持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着力推进机关内部职能整合。研究制定教育部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解决政事不分、职责交叉,以及管得过多过细与抓大事、管宏观不够等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职数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以增强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选好配齐领导班子,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办学治校和推进改革的能力,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大学校长和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高校党委在高校班子副职提名考察中的作用,完善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完善高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坚持领导干部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推进大学校长职业化,引导高校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研究制定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和落实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加大高校与地方党政部门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推进干部校际交流、纪委书记同城交流,推进校内党政之间轮岗交流和班子内部分工调整。加强高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制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三、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统筹四支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任机制,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着力深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进一步破解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难点,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并举,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范围、规模,进一步改进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探索多样有效的选拔方式。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研判,真正做到“不唯分、不唯票”。坚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与选拔年轻干部相结合,切实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深化培养锻炼机制改革,打破轮岗交流壁垒,出台干部交流办法,明确干部交流的硬杠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司局之间、直属单位之间,以及司局、直属单位与地方之间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坚持把选派干部驻外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深入实施机关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深化考核评价机制改革。研究制定符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的考核办法,修改年度考核测评指标,为每位领导干部建立平时考核档案。用好考核结果,树立正确的实绩导向。深化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从严管理干部。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有效方法,运用好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等手段。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一把手”监督。加强对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建立机关司局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借调人员管理,控制借调人员规模。

四、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着力推进直属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自主权,充分激发直属事业单位活力为目标,统筹谋划,稳步实施。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按照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要求建立规范科学、充满活力、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人事制度。全面落实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研究出台关于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是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制度;创新教学科研组织模式,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积极探索逐步完善人员退出机制;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推进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构建国家层面教育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为目标,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深化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改革岗位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行职员制,规范收入分配管理,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配合政府职能转变,更多地发挥直属单位的作用。

五、以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为重点,着力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要敢为事业用人才,着力破解人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性障碍,健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支持体系和引才聚才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人才计划体系,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为龙头,做好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统筹实施工作,支持以长江计划特聘教授等领衔组建创新团队,进一步形成与“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衔接配套的人才计划体系;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真正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人文社科领域倾斜,支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发展;加大海外引才力度。加快人才政策创新,研究制定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充分发挥高校主体作用;积极探索设立高校人才特区,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使高校成为集聚人才的战略高地。加强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改革人才评审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规范招才引才和兼职兼薪行为,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全面做好引进人才服务和支撑工作。

新的形势任务赋予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新的重要使命。我们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创新的思路、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综合改革,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改进美育突破点在哪里

郝平

学校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艺术教育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了学校美育的教学质量与发展水平。近年来,学校艺术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日益凸显,学生艺术素质普遍得到提升,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但是,美育仍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获得全面发展的需求。当前,学校美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职艺术教师严重短缺,优质艺术教育资源相对不足,艺术教育的科学评价机制尚未建立。解决当前美育存在的问题,应当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坚持教育综合改革,抓住问题症结和重点环节,破解制约美育发展的难题,实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推进学校美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在美育实施途径上,确保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并突出艺术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有机融合,扩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受益面,面向全体学生。普通高等院校要把公共艺术教育纳入本/专科教学计划,开设可供学生选择的公共艺术课,并实行学分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艺术课程不能以任何理由被挤占。特别是要让每一所农村学校都能开齐音乐/美术课,这样才能把美育落到实处,实现美育的公平性。同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推进艺术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有机融合,整合各个学科的特长和优势,形成育人的合力,更好地发挥美育对于立德树人的特殊功能。要扭转目前课外艺术活动覆盖面不广的现状,以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载体,组织各种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借助社会文化艺术资源,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艺术实践,学会一项艺术活动技能,培养审美情趣,提高艺术修养。

在美育资源配置上,重点解决专职艺术教师短缺问题。最近10年,全国基础教育阶段的艺术教师人数已经从2001年的41万人增长到2011年的57万人。但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规定课时数的教学需求,目前中小学这一块音乐/美术教师的缺额数还比较大。专职艺术教师短缺,长期以来一直是影响艺术教育质量、制约美育发展的一块短板。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一方面要加大高等师范院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从数量和质量上满足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明确职责,制定配齐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要加强地区统筹,通过“区域交流”、“对口联系”、“下乡巡教”、“兼职”等方式,集中解决农村学校艺术教师短缺的矛盾。同时依托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强美育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广大农村、边远地区、民族贫困地区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美育资源。

在美育机制创新上,采取突破性的举措,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艺术教育评价制度。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包括学生艺术素养评价制度、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公示制度和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制度。长期以来,在一纸试卷定终身的应试教育机制下,在“标准化”考试的僵化模式下,艺术教育由于其自身的学科特殊性,一直没有建立和完善系统的评价标准与完备的评价机制。艺术教育评价的缺位一直是制约美育发展的难题,破解这一难题才能确立美育应有的地位,切实改进美育教学,使美育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

当前,改进美育的重点在基础教育阶段。基础教育阶段覆盖人数最多,关乎全国2亿中小学生;覆盖面最广,关乎全国城乡30余万所中小学校;而且对于一个人的终身发展关系最为密切,具有重要的奠基性作用。把基础教育阶段的美育抓好,让全国中小学生都成为美育的受惠者和得益者,这就为实现教育公平添上了一块厚实的基石。



来源:成都市铁路中学  编辑: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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