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响应区委教育工委加快推进“建教育强区,办品牌教育”的号召,为奋力实现新时代金牛“三步走”战略目标贡献教育力量,探索多校区、精品化、高质量、有特色的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推动优质学校集团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让薄弱学校得到快速提升,让新办学校站在高位起航,让优质学校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经金牛区教育局批准,组建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以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成都市铁路中学校为品牌,以高品质集团化办学为特色,以打造“守正出新,重道立人”为办学理念。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金牛区教育局是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行政主管部门。集团总部设在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校内。
学校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4号。邮政编码:610081。官方网址:http://www.cdtz.net。
第五条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内部以成都市铁路中学校为龙头,成员分为紧密型成员和松散型成员。其中领办的新建学校为紧密型成员,相对薄弱学校为松散型成员,同时建立退出机制。
第二章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组织运行架构
第六条 根据集团化办学要求,成立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党委会、集团理事会两个一级机构。
集团党委会负责指导集团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涉及集团内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德育工作等重要事项,由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
集团理事会负责教育集团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章程拟定和修订等重大事项,坚持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集团内部发展规划、章程制订、重要改革和“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等经集团理事会审议后,须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党委会的组织架构如下: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党委会党委书记由成都市铁路中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党委委员,紧密型成员校由该校党员执行校长担任,松散型成员校由该校党组织书记担任。党委会主要职责为:
决策:对集团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德育工作、干部选拔任用事项进行决策。
监督:对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制订、“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等进行监督保障。
指导:对集团成员校党建工作进行统一指导,促进各党支部共建合作、资源共享。
第八条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理事会的组织架构如下: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理事会理事长由成都市铁路中学校学校校长担任,由成都市铁路中学校设置秘书处,负责文件编辑、会议组织、信息共享、事务协调等工作。理事会理事,紧密型成员校由该校执行校长担任,松散型成员校由该校校长担任。紧密型成员校内部实行扁平化管理;松散型成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支配本校人财物。理事会主要职责为:
决策:对集团发展规划、重要改革项目、人事安排等事项进行决策。
协调:对集团成员校合作交流、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协调。
共建:搭建集团成员校共建合作、服务、共享的交流信息平台。
评估:对集团成员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统一评估和指导。
第九条 集团每年应召开教代会,充分保障教职工了解集团发展、参与集团决策、监督集团运行的民主权利,确保科学决策、高效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章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干部管理
第十条 建立健全适应集团化办学需求的干部任用机制。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校级干部由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校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选拔任用,紧密型成员学校执行校长由集团理事会提名,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原则上由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校级干部担任,并报区教育局备案;集团理事长和紧密型成员学校的执行校长签订授权书,实行“执行校长负责制”,确保执行校长依法依规管理学校,紧密型成员学校实行扁平化管理,按规模设置干部职数,报区教育局备案。松散型成员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支配学校人财物,其校级干部由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校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选拔任用。
第四章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办学保障
第十一条 教师编制按照区委编办制定的《金牛区集团化办学机构编制改革方案》(试行)执行,按照师生比配齐集团各学校教职员工。
教师人事按照区人社局制定的《金牛区集团化办学教师人事保障改革方案》(试行)执行。由成都市铁路中学校科学编制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建立校内竞聘与集团内跨校竞聘相结合的岗位竞聘办法,鼓励集团内教师合理流动。
第十二条 经费保障。集团经费按照区财政局制定的《金牛区集团化办学经费保障改革方案》(试行)。
第十三条 技术保障。一、优化集团内教育技术装备配置和管理。均衡配置集团各校区的教育技术装备,探索校区间教育技术装备调剂机制。建立集团设施设备电子台账,探索“集团管总、校区管用”的精准管理模式。二、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效能。扩宽资源通道,引入成都数字学校、特级教师云课堂等优质资源,使区外资源、区域资源、集团资源、校际资源优势互补。开展集团跨校区走课和线上研培,拓展教育教学空间。建设集团智能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三、强化校区差异化服务。因校制宜,错位建设,创建特色。
第十四条 专业保障。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支撑作用,委托开展关于集团化办学的系列专题研究,积累实践案例,提炼经验成果,提出改进建议。加大对集团的教科研训活动的研究和指导,确保活动质量。多种途径加强集团的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素质能力。
第五章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评价考核
第十五条 建立考评制度。建立集团办学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制定从成员学校到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权责对等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集团化办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紧密型成员学校实行集团和教育局双考核制度。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以共同愿景为核心、制度体系为框架、规则程序为纽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强化自我监控。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解释和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理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经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可进行修改,并交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教育集团理事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报金牛区教育局批准后生效。
未尽事宜,经成员学校协商解决。
来源:成都市铁路中学 编辑:yu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