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中2005年“公招”在职教师业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开、公正、按需择优
二、组织领导
整个“公招”在职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在上级督察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对拟应聘在职教师的业务考核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基本教师素质面试。撰写一篇分析高考考点的教案。
2、课堂教学效果。安排拟应聘教师试讲一节高一、二年级的本专业课。通过试讲,主要考察其教学业务水平,把握教材的能力等,英语专业另加口语考察。
3、解答专业题能力。让拟应聘教师限时做一套本专业高考“诊断”题(临时指定),考察其本专业知识能力的掌握情况。
四、考核测评
考核小组成员对拟应聘教师三个方面的考核进行分值评定,满分为100分,其比例为20:50:30(详见考核表)
五、考核时间:学校考核定于4月14日—15日。
六、汇总考核结果,报金牛区“公招”办。
成都铁中
二oo五年四月八日